督察通報1704
宜賓市江安縣金盾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編 二0一七年四月三十日
公司各部門、中隊、執勤點:
督察組于本月26日、27日分別對城區網點和槍支進行檢查,結合平時觀察的情況,現通報于下:
一、網點情況
網點保安員均在崗位上,沒有發現有脫崗、曠工等現象,絕大部分保安員遵章守紀,著裝整潔、規范,證件、防衛警具隨身佩帶(戴),認真履職,與客戶單位工作人員之間協作默契,沒有不良反映。
二、武裝押運
8個押運中隊均能按照公司和客戶單位要求,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務,遇突發情況,及時報告,并與網點聯系溝通,避免誤會發生。槍庫24小時雙人守護;槍支領存雙人雙鎖,槍彈分離;槍支維護保養良好,擦拭記錄清楚。
三、存在問題
1、由于氣溫不穩定,時涼時熱,人員身體素質差異,網點和押運人員均存在少數人著裝不統一。網點保安員個別不戴帽子,有的還在戴黑色警用布帽。
2、個別押運人員著便服上崗。4月1日蘇軍在眾目睽睽之下,著便服列隊上崗。
3、駕駛員和車長不系安全帶時有發生。
4、本月7日接客戶單位投訴一起??h郵政局投訴該局底蓬支局網點保安員熊義均不稱職,要求更換人員。
5、4月29日9:50電力蓮花倉庫保安員劉慶國仍在睡覺。
經公司調查了解保安員熊義均與頂班員周遠際較好,二人擅自商定,每月各上15天的班,工資平分。二人在工作中履職較差,客戶單位反映較大,要求公司加強對保安員的培訓和管理,提高其素質和履職能力。
四、處理決定
1、蘇軍同志違反著裝規定,且不聽提示,多次著便服上崗。根據《公司獎懲實施細則》相關規定,給予蘇軍批評,并處罰人民幣50元。
2、保安員熊義均嚴重違反公司和客戶單位管理制度,且責任心不強,履職能力較差,客戶單位反映強烈。根據研究決定:對熊義均予以辭退并解除勞動關系。
3、劉慶國違反勞動安全紀律,上班期間睡大覺,雖未給客戶單位造成損失,但,是崗位紀律所決不允許的,故給予劉慶國同志批評,并處罰人民幣1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