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災處置預案
1、員工發現辦公、金庫、營業場所有異味(糊味)、煙霧、初始火情時,應立即向部門領導、義務消防員報告,撥打119報警。
2、部門領導、義務消防員要組織在場人員切斷電源,利用現有的滅火器、消防栓及各種盛水器具,集中力量撲滅初始火災;控制、堵截火勢蔓延,防止新的火點。
3、根據火勢情況,向周圍人員發出火警信號;報告消委會和保衛部門;組織人員搶運票證、賬款、文件資料和重要物品至安全地帶。
4、火勢不能控制時,救人重于救火、救物;應有序組織人員從消防通道撤離火災區域。
5、員工疏散時要聽從命令,服從指揮;被濃煙包圍時,應采取低姿或匍匐行進;如有條件,可用打濕的毛巾、手帕、衣物捂住嘴、鼻或用鼻短促呼吸,撤離煙霧區。
6、員工一旦衣服著火,應就地打滾或脫掉、撕掉衣服,他人或用水澆、或用濕毛巾、濕窗簾幫助著火人撲滅身上的火焰。
7、員工一旦被大火圍困失去組織引導不能撤離時,要沉著冷靜,不要驚慌,應根據現場情況,或選擇一未著火的房間,用窗簾、毛巾堵住門窗縫隙;或選擇四周無可燃物的地面就地臥倒,用尿液打濕毛巾、手帕、衣物捂住嘴鼻,等待救援。切勿盲目亂竄或奔向電梯或莽撞跳樓。